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yllhj.km.gov.cn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286-202311-43849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发布日期: 2023-11-22 15:58
名 称: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标准》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标准》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22 15:58
字号:[ ]

一、 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特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标准》。

二、 主要内容

执法类别共六个方面,分别为动物园管理类、游乐园管理类、风景名胜区管理类、城镇绿化管理类、古树名木管理类、公园管理类。

(一)动物园管理类,执法依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执法内容主要为擅自在动物园摆摊设点。

(二)游乐园管理类,执法依据《游乐园管理规定》,执法内容主要为未按规定进行游乐园登记或者增补登记;擅自侵占游乐园绿地;未对游客进行安全保护说明或者警示的;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护措施。

(三)风景名胜区管理类,执法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执法内容主要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的;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前或者违反经批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的;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开展建和活动;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各类开发区;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已交建设项目纸质档案和电子图文档案的;未经批准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动植物标本、进行娱乐表演等活动,将外来物种引入风景名胜区的;污染水源、水体,擅自围、填、堵塞水面和围湖造田的;建设单位未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就地取材,乱倒渣土的;建设项目竣工后2个月内,建设单位未进行场地清理、绿化、恢复周边环境原貌的;电视、电影拍摄活动搭建影响、破坏景观或者污染环境设施的;单位、居民和进入风景名胜区的游客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或者改变其形态的;进入风景名胜区的交通工具未按照规定的路线、地点行使和停放的;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排入下水道的;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准营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出租、出借和转让《风景名胜区准营证》。

(四)城镇绿化管理类,执法依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执法内容主要为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城镇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绿化指标审批手续,或者未按照批准的绿化指标进行建设的;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钉栓刻划树木、攀折花木或者在绿地内行驶、停放车辆;在绿地中擅自设置广告牌、营业摊点、堆放物料或者种植蔬菜及其他农作物;在绿地内倾倒垃圾污物、化学物品及残渣;取土、挖沙、采石或者偷盗、损坏雕塑、建筑小品等园林设施。

(五)古树名木管理类,执法依据《昆明市城镇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执法内容主要为养护责任人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末按照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末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病虫害、遭受损伤、出现明显生长衰弱、濒危症状、发生死亡等情況的;损坏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擅自移动和破坏古树名木的支撑、围栏、避雷针、保护标牌或者排水沟等相关附属保护设施的、从事危害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正常生长的行为的;在移植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时,由于不属于〔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确实无法避让、或者避让成本过高,仍进行移植;移植方案不可行、移植技术不成熟;移植及后期养护费用未落实,致使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死亡的。

(六)公园管理类,执法依据《昆明市公园条例》,执法内容主要为已建成公园绿地面积末达到标准,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在公园内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游客进入收费公园未按照规定购买门票的;在公园内游动叫卖和强行兜售商品的;车辆未经公园管理单位允许驶入公园的;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树木、山石上攀爬、涂写、刻划、吊挂、晾晒、张贴;翻越围墙、栏杆、绿篱;在禁止区域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在非游泳区游泳、非垂钓区垂钓、非宿营区宿营的;在公园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杂物的;取士采石,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损毁草坪和树木;焚烧杂物,倾倒污物、污水;捕捉、恐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的。

相关文件: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