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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286-202409-47141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发布日期: 2024-09-20 16:44
名 称: 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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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0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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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受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对市级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公园绿地建设的绿化质量进行检查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并对新技术进行推广应用。

3.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的监测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

4.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达到有关要求。对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上报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

5.参与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

6.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生产开展宣传教育。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推进学习型支部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必读书目;持续运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线上教育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收看现代远程教育“3+X”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加强党组织队伍建设。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切实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组织支部党员参加2023年度“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参加集中培训,支部书记参加2023年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培训班等。三是积极融入基层共驻共建。结合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下沉街道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有效防控意识形态风险;健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五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廉政党课、节前纪律作风建设等,发挥“清风云南”、“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平台教育功能,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党规党纪;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对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

2.切实开展规范化制度体系、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等重要工作建设。一是根据局机关工作安排部署,重点推动“规范化建设年”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完善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开展园林绿化宣传、乡村振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反恐应急及隐患排查、营商环境塑造、保密培训检查等工作;二是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案,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及质量监督项目安全生产检查;三是优化单位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配置等,完善“三定方案”,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和科级领导后备人才建设,推进人才招聘和职称评定工作;四是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及时公开预决算,加强支出审核,合理编制、执行预算,确保资金安全。

3.严格推进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一是结合单位职责职能,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等六个规范以及相关技术标准,按照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流程,积极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按照《昆明市主城区道路绿化补绿工作督查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清零一条、验收一条、落实管养一条”工作原则,第四、五、六工作组开展对盘龙区、经开区、官渡区的道路行道树补绿督查检查工作。三是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关于环湖草海绿道工程建设质量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开展环湖草海绿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体系。编写完成《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导则》;参与研讨《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实施细则(暂行)》;修改完成《昆明市新、改扩建工程附属绿化方案审查及联合验收事项办理流程》;评估上报《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意见;拟稿完成《昆明市公园城市建设标准指南》、《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业务工作手册》;讨论修订完成《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申报资料审核表》、《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记录》等相关资料;参与《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等六个地方标准规范修订工作。

5.认真抓实“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工作。按照“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工作部署,完成盘龙区、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等主城五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调研;完成主城五区及上海等地《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修订调研工作。

6.强化质监业务培训和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应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内部理论知识学习培训,旨在培养和建设一支技术过硬、素质水平较高的专业质监队伍。配合申请开设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市级重点工程附属绿化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端口,为下一步审批流程的绿化方案审查提供平台基础准备。

7.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制定中共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支部委员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计划、支部理论集中学习计划等;二是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完成;三是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四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议事规则》《“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理论集中学习制度》等制度体系,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五是推动工会组建工作,于9月20日召开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质检站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六是与近华社区、大观公园、昆五中、昆湖小学等基层党组织开展“爱鸥护鸥”、“关注青少年成长”等链式组织生活。截至10月,组织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扩大会20次,开展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理论集中学习10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廉政专题党课3次;谈心谈话人次50余次。

8.行政及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重点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财务收支管理、涉密文件保密管理、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督查、印章管理、办文、办会、档案管理、信访、信息公开、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内部控制、绩效考核及分配等10余项单位规章制度;开展2023春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1次,办公场所日常安全检查10次,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安全检查5次,领导带队检查2次;完成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和1名工作人员出编工作,推荐2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风景园林中级职称等工作。

9.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一是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组织质量监督组开展对2022年城市品质提升七大行动园林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官渡区滇池国际会展中心片区及周边重要道路节点及沿线绿化提升工程、昆明市草海北片区环湖路(新街路至庾园路段)工程,以及大湾山片区(原五渔邨小镇)生态修复项目两个标段的晋宁区项目和“滇中新区临空产业园和长水航城片区市政主干道路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两个重点项目的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完成官渡区小游园建设及绿地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官渡森林公园外围景观提升围墙拆除及新建工程验收监督;完成西山区环湖路(绿道)Ⅲ段的绿化项目、西山区香花友好社区公园建设项目、西山区主题公园续建及提升改造项目等3个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监督;完成滇池绿道—环草海桥下空间段建设项目、西山区2022年主要道路和节点长效机制花卉布置采购项目和西山区2022年COP15第二阶段会议立体花坛景观维护项目等3个项目验收监督工作;完成昆明长水机场至主城区公路路域环境品质提升建设项目的移交监督工作。

三是积极参加五华区河道绿化美化项目的盘龙江河畔桉树修剪施工检查工作,主动对接完成西山区华发地产负责承建马街文星公园项目、五华区云冶专线体育运动公园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前期准备工作。

10.认真组织道路绿化补绿检查工作。按照《昆明市主城区道路绿化补绿工作督查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清零一条、验收一条、落实管养一条”工作原则,第四、五、六工作组开展对盘龙区、经开区、官渡区的道路行道树补绿督查检查工作。截至10月,经督查工作组现场核实确认,第四工作组所负责盘龙区道路补绿施工道路累计数量67条,累计补绿乔木树1300株,累计道路清零数17条;第五工作组所负责经开区道路补绿施工道路累计数量37条,累计补绿乔木树1142株,累计道路清零数21条;第六工作组所负责官渡区道路补绿施工道路累计数量47条,累计补绿乔木树3468株,累计道路清零数11条。

11.参加环湖草海绿道工程建设质量督导检查工作。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关于环湖草海绿道工程建设质量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先后共计10余次参加环湖草海绿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通过工程现场实际检查,填写质量安全监督现场记录表,从专业技术角度对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方面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建立问题清单,跟踪落实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12.专业提供完成白龙路轨道五号线施工技术指导服务。全面配合完成了昆明市轨道五号线绿化乔木更换及移植工程的施工技术指导服务。施工期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2月17日至3月17日期间,质检站先后10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围绕现场所存在种植施工技术、养护管理要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管理等问题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改进建议,书面形成9份《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记录》。

13.加强制度、主控项目、政务服务端口开设、园林绿化企业建库等质监工作体系建设。一是编写完成《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导则》及其《政策解读》,文件已由昆明市公园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下发;参加2次《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实施细则(暂行)》专题研讨会议,书面反馈意见3次;修改《昆明市新、改扩建工程附属绿化方案审查及联合验收事项办理流程》,书面反馈意见1次;参加1次六个地方规范修改专家会议,并汇总上报《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评估意见;拟稿完成《昆明市公园城市建设标准指南》、《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业务工作手册》;按照“2023年规范化建设年”具体工作任务安排,讨论修订完成对《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申报资料审核表》、《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二是结合质监科工作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组织质监科职工先后开展共3次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主题内容包括海绵城市的设计施工技术、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行业强制性条文、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主控项目,并形成《强制性条文和工程质量主控项目》培训文稿、《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学习资料各1份,进一步提升了专业技术人员质监业务技能水平,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提供专业队伍保障。三是按照绿化方案审查工作要求,完成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市级重点工程附属绿化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端口的开设。四是下发更换监管CA登录为账号扫码登录通知,截至10月入库绿化企业1个批次,1家企业入库。

14.配合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市级督导工作。根据《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市级督导至机制工作方案》要求,自2023年3月起,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第九督导组于分别对昆明市经开区、西山区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分别从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及医疗卫生服务等7个方面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先后共计进行8轮挂联督导,对经开区、西山区报送8次督导发现问题清单,发现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完成。同时,全面落实完成卫生城市复审督查评分工作,先后开展督查评分工作共计2次。

15.切实开展“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工作。按照“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工作部署,一是完成盘龙区等主城五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和工作报告各1份;二是完成主城五区和上海、杭州等地《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修订调研工作,并专项调研报告和工作报告各1份。

16.完成主城区高大树木危险排查工作。按照2023年高大树木安全风险排查工作要求,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成立5个工作组,对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等主城8个辖区现有的喜树、桉树、杨树等高大树木进行安全隐患摸排检查,全面排查道路共计136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质量安全科、受理科、核验科、技术科、综合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项目预算收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43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4元,增长0.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4元,增长0.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工资及社保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43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5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4万元,增长0.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97万元,增长6.29%;项目支出减少21.83万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工资及社保支出增加;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8.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6.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83元,占基本支出的4.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52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14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位人员调动,工资及社保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动用上年结转用于三公经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资产总额35.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35.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2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29

0.00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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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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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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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600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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