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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286-202409-47214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发布日期: 2024-09-25 15:14
名 称: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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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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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研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政策研究,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2.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参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协调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专项规划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保障城市绿化用地;编制城镇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发展的专项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立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统筹协调。牵头研究、协调、解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园林景观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全市园林绿化示范项目等重大事项,对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等;牵头负责昆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导县区的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公园城市;牵头实施绿化美化行动,参与推进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和建设绿美城市、春城花都。

4.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城镇绿化行业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方案设计、建设施工、质量检测、管理移交、管养维护全过程有效衔接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核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防护绿地、附属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以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县区集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经费的管理,编制园林绿化有关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参与全民义务植树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场景建设管理。负责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场景建设发展规划,做好重大园林绿化场景项目方案审查,协调监督场景建设,并指导运营管理;牵头负责在重要道路、节点和广场打造标志性园林绿化景观。

6.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公园内规划、建设的审核;制定城市公园环境质量等级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指导执行;负责城市公园服务质量和资源保护的指导、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民办公园的建设和发展。

7.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工作。制定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科研计划并组织重点科研项目试验研究、技术开发利用,推广科研成果;提出符合昆明实际的园林绿化植物引种、育种需求,指导市级园林苗圃的建设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科技人员的培训、评审和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组织指导园林绿化科技对外交流合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昆明市园林绿化局要立足昆明独特的气候资源优势和高原湖滨生态优势,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高质量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场景营造,有效改善城市品质,拓展城市生态休闲空间,持续提升昆明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市园林绿化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遵循“高原明珠、绿美春城”的发展思路和发展路径,全力抓推进,认真抓落实,有序推进全市园林绿化各项工作。

1.完善规划体系,描绘独具特色公园城市

1)宏观上,注重总体谋划。按照公园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理念和要求,先行印发《昆明市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形成《昆明市公园城市建设任务清单(2023年)》,逐年明确具体建设项目,2023年共明确10类重点任务、58项具体措施,着力塑造“人、城、湖、产”高度和谐统一的城市形态。

2)中观上,完善专项规划。以“大三山一水,群山环滇池绕城”的宏观地理山水和城市格局为基础,充分衔接昆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昆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并通过市规委会审议。衔接绿地系统规划,完成《昆明市公园体系规划(2022—2035年)》编制,构建蓝绿空间、山水廊道串联成网的公园体系格局,为昆明市推进园林绿化工作提供指引。

3)微观上,细化建设导则。将2023年确定为昆明市园林绿化规范化建设年,大力开展规范化建设,编制完成《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实施细则(暂行)》,同步修订完善《公园绿地设计规范》《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等地方标准,为打造“公园城市”“绿美昆明”夯实基础。

2.筑牢生态基底,打造花香满城春城花都

1)强化道路绿化修复。一是推进新增城市绿地工作。昆明市公园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3年昆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二是开展主城区绿化补绿。按照“各辖区道路补绿完成一条,市级督查验收一条,道路补绿清零一条,精细化管养落实一条”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昆明建成区绿化景观品质,解决主城区行道树缺失、枯死、断头、景观效果较差等问题。三是开展“增色添彩”工作,因地制宜增补五华区科业路等24条城市道路的开花色叶乔木,打造季相变化的道路景观。四是开展行道树复壮,对广福路等9条(段)城市道路及市级上划的4条道路采取清除树池内混凝土及土夹石、打孔安管施肥、更换种植土、扩塘处理等措施,扩展树木根系生长空间,提升土壤肥力,促使植株逐渐恢复树势。

2)拓展绿化立体空间。一是提升桥上绿化品质。建立巡查机制,制定印发《二环挂花精细化管养技术指导方案》,开展定期巡查;创新科技应用,依托“昆明市智慧园林绿化管理平台”,实时监测花箱土壤的温湿度、肥力、盐碱度等数据,实现精准高效管养;探索“以管代建”模式,与省农科院花卉所合作,引进花期长、景观效果好的红苁蓉等品种,进一步提升二环挂花的景观品质。二是实施桥下立体绿化。针对街区绿化空间局促、平面空间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立体绿化的新形式,开展广福路庄家塘立交、一环路西站立交及小菜园立交桥墩垂直绿化试点工作。

3)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古树保护工作,开展全市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巡查,完成全市建成区新一轮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先后多次到县(市)区进行古树名木专业技术指导。各县(市)区根据管理古树实际情况,按照古树群、单株古树、同一养护范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古树档案管理台账及日常管理机制。

3.强化品质提升,打造五彩缤纷绿美城市

1)推进重要节点提升。一是完成昆明火车站北广场临时绿化品质提升,配以十余种多年生宿根花卉品种,突出景观效果的多样性;在广场外围增设木制花箱,增加椭圆形摆花,形成独特的公园式广场,有效提升国际化铁路枢纽门户形象。二是开展昆明南站东、西广场及秀岭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发改立项。三是完成五一路地铁站绿化提升。通过政府引导、空间开放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开发公园的文化空间、休闲空间、商业空间,引入上海建工集团投资实施五一路地铁站景星公园品质提升,打造以“警察雕塑+园林绿化”为主题的小游园。

2)推进重要场景营造。一是开展花卉布置。在重要城市道路、城市广场、步行街区等核心区域以及各级党政机关驻地、企事业单位、重要交通节点、场站开展花卉布置工作,运用少数民族、孔雀、大象等云南元素,突出云南的民族特色和生物多样性特色,全面提升中国春城花都品牌魅力。二是开展花事活动,持续深化翠湖公园郁金香花展、黑龙潭公园梅花展、金殿茶花展等花事活动。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开展昆明动物园“圆通樱潮”活动。

3)推进重点项目落实。一是推进长水机场高速公路景观提质升级,选取两面寺收费站中央绿化带及两侧边坡开展试验段建设,栽植常绿萱草、大花海棠、三角梅等植株;完成景观提质升级概念性方案编制,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二是开展大湾山片区(原五渔邨小镇)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地形修复、水文修复、植被修复、基础设施修复4大生态修复内容,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正在开展地形塑造、种植土回填及苗木准备工作。三是推进环湖公路面山修复项目。优化城市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城市生态廊道,梳理串联滇池沿岸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更好的展现昆明作为滇池高原湖滨城市的大美山水、大美生态、大美风光。

4)推进重要区域开放。印发《关于开展昆明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公园草坪、林下空间及空闲地等区域划定开放共享区域,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积极推动开放试点工作。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拓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和新功能,结合自身实际应开尽开,通过分区管理、服务配套、科学管养的方式,满足不同人群多元化需求,实现开放与保护相结合,全市开放第一批试点公园。

5)准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支持指导下,安排部署系列迎检任务,完成收集整理台账、选定迎检点位、营造迎检氛围等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省级检查。进一步完善考核台账,邀请省级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和指导,认真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国家级实地复核的迎检准备工作。

4.创新建管模式,打造守正创新高原明珠

1)创新“多个主体参与、多元主题展示”模式推动“口袋公园”增量提质。突出“公园+”理念,持续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工作,努力构建布局均衡、功能完善的公园体系,使各类公园串珠成线,提供更多元和更舒适的休闲游憩空间。积极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基金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机构共同参与,形成“多个主体参与、多元主题展示”的建设模式。通过政府主导,举办“公园+”推介会,引导企业及科研院所参与建设,西山区引入企业建设文星公园,官渡区引入建设滇晋文化园,萌宠乐园、保温瓶厂代建绿地等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在统筹一批方面,加强与住建、水务等部门统筹共建,市级统筹建设“体育彩票”主题公园,五华区统筹河道整治建设霖雨桥公园,呈贡区统筹水务部门建设泛春湖公园。在提升一批方面,针对绿化效果不好、游憩设备老化缺失的小游园、小公园,按照一园一主题,打造了健身、亲子、科技、文化、文物古建等特色主题游园。盘龙区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主题的“金秋小游园”。

2)创新“1345”策展型运营模式推进苗圃建设。充分利用滇池绿道两旁的暂未开发用地,着力打造“1345”策展型“潮玩苗圃”,突出1个建设理念,即苗圃+公园+科研;打造3个体验空间,即苗圃储备空间、生态休闲空间和商业运营空间;统筹4个运营主体,即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居民群众;激发5大综合功能,即本土苗木的储备基地、科普研学的鲜活载体、科研成果就地转换的有效平台、季相鲜明的休闲公园和云南植物多样性的展示空间。帐篷露营区、房车营地、研学花房基本建成,潮玩集市开展试营业,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积极肯定。在此基础上,与昆明轨道集团合作,利用明波立交桥西南侧、滇池草海绿道北侧的闲置用地,按照“政、企、研、用”一体化模式,建设“昆明城市园林策展体验中心”。

3)创新“1245”模式推进道路绿化管养提升。全面完成北京路示范段绿化管养提升工作,按照“路园相连,城景相融”的系统性改造思路,全面梳理示范段路旁闲置绿化空间,精心打造交三桥地铁站B出口广场、茶花公园、小白楼周边绿地、东风广场地铁站H出口广场、震庄宾馆红墙5处特色游园节点,解决了道路绿化品质不高、步行休憩空间不足、缺乏具有设计感的景观元素、非机动车停放混乱等问题,形成“走一段看一个节点”空间模式,将“人的流量转换为消费的留量”,有效辐射周边商户,实现生态价值向商业价值转换,让园林绿化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同时,市园林绿化局总结示范段提升改造经验,初步编写了《北京路示范段绿化管养提升导则》,为道路绿化管养提升提供借鉴。

5.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园林绿化长效机制

1)健全全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市政工程附属绿化方案审查、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机制,通过争取省市支持,将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验收纳入市、区两级“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和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并同步编制《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导则》。

2)健全分级管养机制。进一步优化昆明市园林绿化三级管养体系,制定《昆明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及《昆明市城市道路绿地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试行),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要求开展养护工作,实现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目前正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3)健全联动合作机制。与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及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目前,省农业科学院联合打造的云南特色园林花木展示与示范区,栽植高山杜鹃、山茶、绣球及蓝莓等首批植物;引入紫色惊艳、玫瑰园尤特森、薰衣草美迪兰等低维护、四季开花景观月季品种进行试验研发,筛选出“春城祥红”“春城瑞粉”(拟命名)两个具有突出抗逆性和观赏性的景观月季品种正在进行品种权申报。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共建滇中植物多样性展示园已完成方案评审。

4)健全科学选植机制。编制出台《昆明市绿美城市建设植物推荐名录》,以本土苗木与适生苗木为主,共收集植物174种,其中云南特有物种和中国特有物种10种,乡土植物128种。编制印发适宜磨憨地区栽种的《园林植物推荐应用名录》,共计推荐240种植物。2023年引种驯化乡土新优园林植物3个品种,让适应性强、绿化效果好、区域特色明显、管理要求不高的乡土树种成为各类绿地的“主角”。积极推行“草坪计划”,全面开展本土适用草种配置及研发。

6.坚持党建引领,推进融合赋能提质增效

1)强化机构组建。一是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2023年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30次,研究、通报“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加强党的建设,会议研究党建工作6次,督导基层党建工作12次,选举产生局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完成基层党支部换届。三是完成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职能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通过市级部门转任、公务员考试录用等方式引进人才,局机关实有人员从组建之初的20余人上升至30余人,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安置随军家属11名;制定印发《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实干担当奋发作为的人事管理规定》,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10名,晋升职级公务员4名。五是深化党建带群建,成立局联合工会和妇委会,持续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选派4名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定点帮扶并制定9项帮扶措施。

2)开展主题教育。一是组织学习研讨,及时印发工作方案,制定局党组成员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个人自学清单计划,组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二是开展调查研究,确定调研选题、正反面典型案例调研和领题调研,注重转化调研成果有关工作。三是践行“为民办事”,开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为民解忧暖民心”实践活动。

3)强化警示教育。聚焦“弘扬清风正气,争当绿美先锋”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九个一”系列活动,出台长效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在节日前组织廉政教育,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节日廉政提醒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警钟为你而鸣》,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深化纠治“四风”,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赴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给党员干部敲响拒腐防变警钟。

4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研判网络信息,办理投诉件,启动昆明评议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抓好宣传引导。二是加强生态知识教育。开发特色科普教具及研学课程,传递野生动物知识及保护理念,提升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认知与行动,开展科普教育、志愿者驻点讲解等活动。三是加大园林绿化工作宣传力度。做优做强微信公众号昆明园林。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拓宽宣传渠道,有序推进门户网站搭建工作,促进园林绿化工作影响力,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202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栏目播出《中秋国庆临近各地节日氛围渐浓》点赞昆明市国庆摆花布景氛围营造工作,央视新闻《春节我在岗》关注昆明动物园大象饲养工作,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法制和宣传处

3.园林绿化规划处

4.园林绿化建设处

5.园林绿化管理处

6.组织人事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园林绿化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由主管局合并填报,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局合并填报,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7152.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52.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52.06万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52.06元,增长1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于2022年底成立,2022年未编制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9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92万元,占总支出的9.39%;项目支出9146.65万元,占总支出的90.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094.57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7.92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9146.65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于2022年底成立,2022年未编制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7.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9.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46.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第三方服务机构巡查考评经费49.95万元;

2.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项目经费352.65万元;

3.机场高速公路景观提质升级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经费18.90万元;

4.昆明市重要道路、重要节点和核心区域绿化品质提升工作经费359.36万元;

5.大湾山片区(原五渔邨小镇)生态修复项目经费2,467.71万元;

6.劳资财务咨询经费10.00万元;

7.城市园林绿化技能专项经费39.92万元;

8.城市管理宣传经费19.98万元;

9.昆明长水机场至主城区高速公路景观提质升级工作经费12.80万元;

10.重要城市道路立体花卉造型布置经费154.44万元;

11.滇池绿道(环草海)周边地块生态修复项目经费297.86万元;

12.滇池绿道环草海周边苗木储备地块储备苗木项目前期经费1,478.10万元;

13.2024年成都世界园艺博览会参展项目经费5.10万元;

14.2023年“漫游花都”微信公众号运营经费20.00万元;

15.环湖公路面山修复项目经费162.98万元;

16.主城区城市道路补绿重点区域景观提升补助经费600.00万元;

17.资产管理工作经费5.00万元;

18.北京路示范段道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经费349.51万元;

19.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经费19.94万元;

20.2023年立法经费7.97万元;

21.法律顾问经费22.00万元;

22.昆明市智慧园林绿化管理平台项目运维经费24.94万元;

23.档案管理工作经费3.79万元;

24.上划市级道路绿化综合管理经费683.54万元;

25.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经费8.96万元;

26.“口袋公园”补助经费1,955.00万元;

27.初中级职称评审经费2.46万元;

28.中国·昆明立体花坛大赛部分立体花坛延长展示期管理项目经费13.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4.57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094.5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于2022年底成立,2022年未编制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主要用于档案管理工作经费3.79万元;资产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机场高速公路景观提质升级项目概念性方案编制经费18.9万元;主城区城市道路补绿重点区域景观提升补助经费600万元;智慧园林绿化管理平台项目运维经费24.9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95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5%。主要用于大湾山片区(原五渔邨小镇)生态修复项目经费2467.71万元;北京路示范段道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经费349.51万元;滇池绿道(环草海)周边地块生态修复项目经费297.86万元;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第三方服务机构巡查考评经费49.95万元;“口袋公园”补助经费1955万元;环湖公路面山修复项目经费162.88万元;上划市级道路绿化综合管理经费683.54万元;重要城市道路立体花卉造型布置经费154.44万元;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项目经费352.65万元;滇池绿道环草海周边苗木储备地块储备苗木项目前期经费1478.1万元;昆明市重要道路、重要节点和核心区域绿化品质提升工作经费359.36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万元,决算为0.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32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于2022年底成立,2022年未编制决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深圳市城管局、重庆市城管局赴昆学习考察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5万元,比上年增加58.5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于2022年底成立,2022年未编制决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3万元,邮电费2.54万元,差旅费9.83万元,维修费1.02万元,福利费7.2万元,工会经费2.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2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资产总额88.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44万元,固定资产13.8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4.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3.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8.5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8.5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600501111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224